如果一个人和你没有血缘关系,
也没有法律上的登记,
你要怎么才能证明,
她是你的母亲呢?
1.
我做这个决定用了四年零三个月。
从我离开家的那天起,到今天,正好一千五百五十天。
在这一千五百四十九个夜晚里,午夜梦回时,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那张丑陋的、被火烧瞎了一只眼睛的、尖叫着让我滚的面容。
那是一张中年妇女的脸。
稍微上一点年纪的人应该也曾看到过,在电视上。
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五套法制频道。
拥有这张脸的女人叫侯贵芳。
她是 2003 年震惊全国的大山分尸案的凶手。
年仅二十一岁的张锋被分解成六块,侯贵芳将它们焚煮后埋进了后院。
即便后来全部找到,也只能勉强拼凑出人形。
情节之离奇,手段之残忍,在那个年代实属罕见。
我手机里至今保存着她接受采访的视频。在被问及为什么要分尸时,她面色如常,语气平淡。
哪有这么多为什么,他路过,我们吵起来,我也没想到一刀下去人就软了。
人都死了,我一个人,谁来帮我?除了分尸还能怎么办?
我认罪,我杀了他,命赔给他就是了。
侯贵芳一心想死,但法院考虑她是意外杀人,且主动投案认罪,最终判处她无期徒刑。
为此,侯贵芳几度要求上诉重判,但都没有成功。
当我将写着申诉复查的材料递给窗口后的年轻女警,她敲着键盘,我听到她低声嘟囔着: 这名字有点耳熟啊。
页面刷新,女警的表情逐渐变得严肃。
你和侯贵芳是什么关系?
我的声音比想象中要颤抖得多。
她是我的母亲。
一个替女儿顶罪的,无辜母亲。
2.
我被带到了隔壁的接待室。
值班的法官在开始问话前先给我倒了一杯水。
不要紧张,只是一些初步性的了解。
我手指交叉着掩饰内心的紧张。
书记员开始记录。
你说你是侯贵芳的女儿,当年杀张锋的是你,她只是替你顶罪。
但是档案里,侯贵芳法律上的直系亲属已经全部去世,并且她本人也没有过生育史。你怎么证明你们的关系呢?
如何证明侯贵芳是我的母亲?
十岁之前的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